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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嘉兴市首部地方性法规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6-02-25
2月1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草案表决稿)》,这是我市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我省第一部具体规定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法规。
该条例分为总则、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共四章22条,主要在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政府扶持,行政相对人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主体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以此来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并及时做好条例的公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