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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大:制定出台授予“嘉善县荣誉市民”称号的办法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6-04-07

  近日,嘉善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嘉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嘉善县荣誉市民”称号的办法》。

  据悉,为鼓励和表彰对嘉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县外其他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嘉善县在前几年开展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办法共十二条六个方面的内容,包括目的依据和原则;授予条件;推荐评审程序;礼遇;撤销称号;其他事项。

  本办法的制定出台,有利于嘉善县依法规范荣誉市民授予工作,提高授予荣誉市民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度,增强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嘉善的荣誉市民授予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同时,政府也将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作者: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贾碧莲 文字记者: 通讯员: 摄影记者: 摄影: 编辑:嘉兴人大网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