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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大“六步走”规范“两官”法律职务任职工作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6-04-07

  近日,平湖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常委会会议上,法院的1位同志被任命为法院执行庭庭长,是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任职工作首次以“六步走”的程序进行规范和完善。

  第一步民主推荐。市人大常委会与法院联合召开了法院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推荐;

  第二步组织考察。市人大常委任命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听取分管院长、执行庭等相关庭室负责人及部分法警的意见建议。向纪委(监察局)、检察院、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局等部门征求意见;

  第三步公告公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拟任命的法律职务人员的有关情况在平湖人大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期间该页面点击量达500多次;

  第四步主任会议讨论。市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法院关于提请任职的议案,会议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第五步法律知识考试。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对拟提请任命的法官、检察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第六步常委会会议表决任命。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审议,提请任命对象与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见面,投票表决通过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向通过表决的被任命对象颁发任命书,被任命对象向宪法宣誓。

  

来源: 作者:作者:平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朱俊彦 文字记者: 通讯员: 摄影记者: 摄影: 编辑:嘉兴人大网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