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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林埭镇人大:“认领式”监督政府实事项目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6-05-05

  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加强政府实事项目实施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政府实事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自2014年以来,平湖市林埭镇人大已连续三年实施代表小组认领政府实事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一是“分解领办”。在年初人代会召开前,由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根据镇政府提出的年度实事项目安排,对所有实事项目进行初步了解。通过走访、座谈、听取群众意见以及小组集体讨论后,由各代表小组向镇人大主席团提交本组所要监督的实事项目意向,镇人大主席团拟定认领监督项目分组方案。在年初召开的人代会上,对镇人大主席团提交的全程认领监督项目分组方案进行分组讨论,讨论无异议后提交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并正式发文。如在今年3月召开的镇人大十六届九次会议上,8个政府实事项目分别被7个代表小组认领。

  二是“全程跟踪”。每2个月一次,各代表小组对项目的实施推进等情况进行一次实地视察、调研活动,并向镇主席团提交书面监督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镇人大办将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给镇政府,下发至各项目具体负责单位。在年中人代会上,各代表小组向大会提交项目全程监督报告,由全体代表讨论,并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交有关部门。在11月中旬,各代表小组组织开展对监督的实事项目“回头看”。对在12月还未启动或未完工的项目,由各项目实施部门的分管领导向镇人大主席团作出说明;在下一年人代会召开前,还未启动或未完工的项目,则要向大会作出书面说明。

  三是“督查测评”。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专项督查,推进项目实施,评估实施效果。对部分进展缓慢的工程,及时提交主席团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督办意见。政府实事工程完成后,要接受镇人大主席团或人大代表的视察和测评,形成书面测评报告后向社会公开。对因客观原因导致没有完成的实事工程项目,要求政府向代表作出解释。

  

来源: 作者:作者:平湖市林埭镇人大屠臻晟 文字记者: 通讯员: 摄影记者: 摄影: 编辑:嘉兴人大网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