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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人大:出台规范召开年中镇人民代表大会指导意见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6-08-12

  近日,秀洲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有关规定,以及《区委批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嘉兴市秀洲区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各镇规范召开年中镇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是明确时间和参会人员。会议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八月中旬。参加人代会人员为镇人大代表,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可以决定邀请镇领导班子和财政所长中非镇人大代表的人员列席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二是明确议程。年中召开的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由镇人大主席团依法确定。一般包括:1、听取和审议半年度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和本级决算;3、听取政府性投资项目(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4、听取年初召开的镇人代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5、讨论、决定其他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三是明确要求。年中召开的镇人民代表大会要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和本级决算的报告形成决议,对其他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对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镇人大主席团统一整理后交镇政府办理。

  

来源: 作者:作者:秀洲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文字记者: 通讯员: 摄影记者: 摄影: 编辑:嘉兴人大网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