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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人大:构建“1+4+N”工作网络畅通立法民意征集“最后一公里”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2-06-23

  

  嘉善县人大常委会被确立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着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构建“1+4+N”的工作网络,不断延伸立法民意征集的工作触角,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是“1”个领导架构。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人大办公室、各专工委主任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法联系点办公室,法制委主任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一名正科级副主任委员专职负责立法联系点日常工作。联系点办公室统筹开展不同层级、不同人员参加的立法调研活动,县人大其他专工委根据法规内容有选择的参与配合,形成统分结合、团结协作的组织框架。

  二是“4”支工作团队。首先是立法联络站。全县9个镇、街道作为立法联络站,结合基层单元建设,与代表联络站进行功能叠加融合,确保立法工作的全覆盖。其次是立法征询单位。将县政府全部工作部门和县内国有企业作为立法征询单位,根据不同法规所涉及领域,有针对性地收集专业执法部门的意见建议,提高立法意见的实效性。再次是立法意见征询专家组。为了尽可能多的在地法立法中体现嘉善元素,邀请12名长期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或法律研究的专业人员加入立法工作,组成专家组,在法条解读、法律疑问解答、法律意见修改等方面发挥专业性作用。最后是立法信息采集点。在每个镇、街道分别选定具有代表性的两家企业、两个村、社区以及部分学校、医院等共计44家单位作为立法信息采集点,明确信息采集员,对与其工作联系密切的法规在单位或行业内部征求意见,确保立法工作渠道末端连接。

  三是“N”个代表小组。为推动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立法,保障代表更好的为选民发声,根据代表的专业领域或实际工作,组建相对固定的代表参与立法小组,包括企业家代表立法小组、基层代表立法小组等。在意见征集过程中,结合不同法规的内容需要,通过代表小组普发性征求代表意见,或委托个别代表点对点征求意见,使立法工作与法治宣传、代表履职充分结合,真正打通民意征集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 作者:嘉善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