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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人大:连续五年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2-09-26

  

  平湖市人大常委会自2018年起已连续五年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制定办法,形成机制,确保评查规范化。为保障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的有序和规范实施,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工作小组,通过实地调研、集中研讨、主任会议讨论,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形成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的办法》,详细明确案件评查的方法、内容、步骤等,作为每年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的实施依据,使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确定对象,协调部署,打好评查前基础。每年评查工作开展前,先从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中抽取2-3个部门作为拟评查单位,并对拟评查单位的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情况开展前期调查摸底。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等形式,向有关部门、镇(街道)、律师代表、人大代表了解和听取意见建议,确定评查单位。组织评查单位召开案件评查协调会,对评查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评查的目的、要求、方法、内容、时间安排等,确保评查工作有序进行。

  三、组织评查,形成报告,突出评查科学化。采取部门自查与组织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查。抽调相关部门执法骨干、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代表,对评查单位上一年度办结的部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阅卷检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梳理,分析研究,形成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五年来,已对9个重点执法部门和各镇街道赋权后的326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不断找出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发现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上的短板和不足。

  四、反馈跟踪,督促整改,确保评查有实效。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意见,及时向评查单位提出书面评查反馈意见并跟踪监督整改情况,督促评查单位正视问题、分析原因、整改完善。同时每年对评查单位落实评查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今年组织开展五年评查工作“回头看”,对评查工作的实施、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五年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工作报告,督促执法部门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评查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来源: 作者:平湖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 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