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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人大:创新“三联”举措全过程强化审计监督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3-03-10

  

  近年来,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协同联动的新方法和新路径,通过创新“三联”举措,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人大监督的依法性与审计监督的专业性有机结合,有效健全完善人大审计监督体系。

  一是事前联商,实现审计计划“全协商”。建立审计项目计划会商机制,在审计项目立项前,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大局,立足人大视角、人民心声,将中小微企业发展、数字经济发展、企业扶持政策绩效等人大监督重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审计部门加强沟通,通过座谈、会商、调研等方式,充分交换意见,列为审计监督重点,实现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重点相衔接。扎实做好常态化与专题化相结合的“经济体检”,将国资国企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财政预算执行等常委会监督议题,纳入审计计划,力促审计工作紧扣人大监督需求。

  二是事中联督,实现问题整改“全链条”。建立人大和审计部门互动机制,聘请审计人员加入财经专家组,参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开发区监督等重点监督工作,并就加强镇(街道)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和审计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形成工作合力。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共性问题、屡审屡犯的突出问题和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形成风险问题清单,推动实现“审计一点,纠正一片”的整体效果。强化事中联合督办,专门成立人大、审计联合督查组,加大督改力度,并向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发送《审计整改督办函》,开展现场整改督查,做到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推动审计整改进一步落实到位。

  三是事后联促,实现结果运用“全方位”。建立满意度测评机制,紧盯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审计整改报告的基础上,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市政府通报,并督促政府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纳入督考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督刚性。联合审计部门推动审计结果的转化与利用,将审计整改监督与审查预决算草案、监督预算执行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等财政监督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开展,推动作为政府对部门(单位)预算安排、资金使用、制度完善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促进审计结果在各个领域广泛运用,进一步实现审计结果的共享共用。

  


来源: 作者:海宁市人大财经委 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