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人大  >  正文

南湖人大:区人代会首次专题审查生态环境报告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3-03-21

  

  近年来,南湖区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环保法规定以及省、市人大部署要求,对生态环境报告制度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探索,外扩监督范围,内优监督方式,形成了生态环境报告“人代会+常委会”等“五+五”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同时在实践中发现随着居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要求日益增强,单靠人大常委会审议环境报告力度略显“单薄”,而人代会审查环境报告容易被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等六个报告“吸睛”,造成关注度不够高等问题。

  为此,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近期召开的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首次开展生态环境报告专题审查,改进和创新了传统的“人代会”审议方式,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助推生态环境保护。

  一、会前精心准备

  为保障区人代会顺利进行生态环境报告审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城建环资工委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报告专题审查会议”工作方案,报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具体实施。按照方案,会前专门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走访选民、视察调研等活动,收集生态环境领域民声民意、意见建议,并依托“人大代表履职应用平台”“南湖‘绿盾’生态环境监督平台”等数字化系统开展问卷调查,设置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居民满意度、环保意识、突出问题等题型,全方位收集掌握群众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将生态环境报告书面提交人代会前的常委会进行出审,为人代会审查生态环境报告提前做好准备。

  二、会中精准监督

  人代会期间,在以往代表以团组为单位的讨论模式基础上,专门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报告专题审查会议,邀请环境检测、物业管理、园林建设等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的代表汇聚一起开展专题审查,进行深入讨论、审议,围绕环保规划、绿色建筑、水生态保护、垃圾分类、监督机制等提出意见建议,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进行回应,一些前瞻性、针对性、建设性意见建议由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受委托梳理汇总后形成书面意见。

  三、会后精细落实

  人代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将常委会审议、人代会团组审议以及生态环境报告专题审查会议提出的意见梳理汇总,形成总的意见建议,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统一后,以审议意见形式交办区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此外,充分考量吸收生态环境报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常委会2023年监督计划,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开展《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题视察,聚焦薄弱环节,查找问题不足,倒逼政府将意见建议落实到位。

  四、探索实践成效

  一是落实法律更严,监督更有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组织代表围绕全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事项和项目开展专题审查,反映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法律规定,准确行使了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力推动了人大规范、严谨监督。

  二是审议质量更高,监督更有效。一般一年召开一次的“人代会”,除了对法律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计划、预算、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等六个报告进行例行审查外,人大代表很难有机会对某项方面进行深入审议、讨论。针对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审查,直接与职能部门对话,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智慧和力量,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提高了“人代会”审议质量,增强了监督专业性和实效性。

  三是谋划工作更优,监督更有用。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区人大常委会督促区政府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全区人民监督,经汇总梳理后,人大常委会给政府的意见建议也更加精准和专业。同时,充分考量吸收生态环境报告专题审查会议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常委会2023年监督计划,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开展《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题视察,聚焦薄弱环节,查找问题不足,倒逼政府将意见建议落实到位,提高了人大监督的科学性、精准性。

  下一步,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围绕生态环境报告制度进行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优化完善生态环境报告专题审查会议,大力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 作者:嘉兴市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张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