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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年中镇街人大听取依法行政专项报告全覆盖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3-08-10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全省基层人大工作座谈会部署,各镇年中人代会、人大街道工委例会紧扣“聚焦聚力盯住法”,首次全覆盖听取依法行政专项报告,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夯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法治保障。

  1.出台三个意见,“五位一体”推进镇街法治监督。出台三个文件,以《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四年实施方案(2023-2026年)》为统筹,以《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协助监督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基础,形成市、镇街人大“五位一体”体系化监督法治政府建设“一件事”,重点指导镇、街道人大立足法定职责开展监督助推。

  2.聚焦法定职责,以机制促报告与事项清单化。一是根据地方组织法、《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具化监督内容,严格区分法定职责,分别建立镇、街道听取专项报告机制。二是今年开始,每年全覆盖实行年中镇人代会听取审议镇政府依法行政专项报告、人大街道工委听取讨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专项报告,其中,镇、街道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化,与专项报告同步上会。三是镇、街道每年选择至少一个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组织开展视察、检查、调研,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有效实施。

  3.拓展工作机制,重点问题重点信息延伸共享。将“一府两院”法治信息向市人大常委会定期报送制度延伸至镇、街道一级,助推行政争议从源头化解。明确事关镇、街道行政复议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被纠错情况、行政诉讼败诉情况、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重要信息,法院、检察院、市政府法治机构(司法局)应当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和对应的人大街道工委。

  4.依托代表联络站,集聚法治合力助推基层治理。依托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深化“代表联络站+”协同推进基层治理模式,形成操作办法,常态实施公检法司人员、事项“双进站”。探索推行“代表评执法”,代表参与“综合查一次”现场督综合执法,代表与执法人员一同出现场,并对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的执法形象、执法程序、执法规范等情况进行评价。今年3月启动以来,共开展活动23次,参与代表108位,检查企业151家,评价优良率99.3%。通过代表联络站的辐射功能,进一步带领、引导人民群众汇聚基层治理合力,确保在法治轨道上践行好、发展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具有人大辨识度的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来源: 作者: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 王晓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