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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人大:“四项机制”推动人大监督与监委监督贯通协同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3-09-15

  

  日前,海盐县人大常委会、海盐县监委联合举办“人大+监委”站站联动项目发布式,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凝聚双方监督合力。今年以来,海盐县人大常委会联合海盐县监委出台人大依法监督与监委专责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监督共商、问题共通、成果共用,着力打通人大监督与监委监督贯通协同“最后一公里”,实现“1+1>2”聚合效应。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县监委主任任双组长的监督贯通协同工作领导小组,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共同研究确定监督事项,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各监督主体在监督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和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如联席会议确定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作为共同监督事项,分别列为主任会议议题和监委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内容,合力推动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走深走实,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又如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将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调研报告提供给县监委,为其开展精准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四大行动”提供参考。

  二是建立监督共商机制。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治理等重点事项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执法检查等重要方面,常态化开展联合监督。今年以来,已开展联合监督50余次,合力推动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0余个。出台指导意见,创新构建人大代表联络站(室、点)和基层监察工作联络站镇村一体“站站联动”监督新模式,实现力量协同、行动协同、监督联动,全年确定武原街道光明社区未来社区建设项目、西塘桥街道老旧小区更新及智慧化建设项目、海盐县护航“三个一号工程”监督项目等20项“人大+监委”站站联动项目。

  三是建立问题共通机制。根据监督职能分工,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以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问题线索,县监委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治理、信访反映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监督对象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对方移送。双方在收到互送问题后,及时审核研究、高效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如:沈荡镇人大在监督中发现中钱村废旧电动车违规拆解点出现反弹现象,对全镇安全生产、环境整治产生不良影响,在监督促进整改的同时将该情况移交镇监察办,镇监察办对该村负责人工作不力问题进行了处理。

  四是建立成果共用机制。针对联合监督发现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可以采取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对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县监委综合运用“三书一单”等机制,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或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强化跟踪督办和定期问效;并将其作为双方所监督对象工作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如: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2022年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后将满意度测评结果抄送给了县纪委县监委。

  


来源: 作者:海盐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 朱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