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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人大:“清单制”打通审计工作“最后一公里”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3-09-28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近年来,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预算法、监督法为依据,认真践行浙江省人大财经工作规则,抓住全市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试点契机,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闭环监督机制,推进问题清单交办、整改督办、满意度测评常态长效。

  一是建立“问题清单”,找准症结要害。每年6月,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7月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提出整改要求。会后,召开由办公室(研究室)、财经委(预算工委)和审计局参加的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联席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定问题清单,把问题类别、具体事项、处理依据、整改类型、责任单位一一列出,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确保问题清单表述清晰、见人见事。今年共梳理工程建设实施管理、疫情物质处置等15个方面92个问题清单,并结合问题严重程度、涉及资金总量、整改落实情况等,确定7位常委会领导监督整改责任清单14个。

  二是实施“硬核”整改,确保不打折扣。问题清单确定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将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连同“问题清单”一起面对面交办给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商量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工作交办单将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到县分管领导与责任单位,并纳入《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意见建议责任分解清单》。整改责任单位按照《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四个协同”贯通协调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实施方案》中问题清、时间清、责任清、举措清“四清”原则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县审计局;负责整改督查的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按照分工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督查工作并书面报县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汇总。整改工作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实效为先,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做到真查、真看、真检、真核。近年来,我县审计查出问题金额整改率从2017年的96.9%提升至99.98%。

  三是开展民主测评,彰显监督刚性。每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审计整改责任单位在提交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时,必须按照问题清单逐条对应填写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审计整改监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单位、每一个项目。同时,依据时效性、质效性、满意度“两效一度”测评体系,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类测评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正客观测评。在测评前,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可以向整改责任单位当面提问,单位负责人现场进行答复、解释或说明。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抄送县委、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如2022年县委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来源: 作者:海盐县人大财经委 顾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