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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大:“面对面”交办让审议意见开花结果更丰硕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9-03-20

  为提高审议意见办理实效,从2017年开始,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实施审议意见“面对面”交办制度。一年多来,在“一府两院”的共同努力推动下,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实施背景

  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法律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并将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这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之一。但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因种种原因,存在“三多三少”现象:一是“文来文往”多,“人来人往”少。根据《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规定,“一府两院”在收到审议意见三个月或者主任会议指定的时间内,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处理情况。现实中,审议意见和审议意见的处理报告通常以文件的形式在人大与“一府两院”之间往来,而双方专项性的办理沟通交流相对较少。二是“计划规划”多,“行动落实”少 。“一府两院”在审议意见处理报告中,对审议意见能逐条反馈,往往列出解决计划和措施,但在后期落实上却大打折扣。承办部门往往是容易办的就办,难度大的不够认真,只求答复过关,而非办理成效。三是“意见建议”多,“跟踪监督”少。常委会对每个审议议题都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审议,提出的审议意见也非常有针对性。但在督办中,或是不能及时掌握情况,或是过多考虑“一府两院”的实际困难和承受能力,往往做不到跟踪问效、动真碰硬。

  针对审议意见办理存在的“三多三少”现象,海盐县人大在2017年12月制定出台了《跟踪监督暂行办法》,并建立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面对面交办制度,进一步完善交办工作机制,使审议意见交办更加落到实处、办出实效。

  主要做法

  《跟踪监督暂行办法》明确,审议意见以交办会的形式交“一府两院”办理,交办会由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召集,“一府两院”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相关工委和县政府办公室、相关部门参加。

  一张“交办单”,办理责任更明确。将审议意见交办单作为交办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人大领导向“一府两院”领导说明提出,“一府两院”在交办会后七日内将审议意见交办单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单采取表格形式,明确“一府两院”分管领导、承办单位及负责人以及配合单位,特别是对政府办理的审议意见还需明确政府办公室的分管领导,一改过去审议意见办理中找不到单位落实、找不到人负责的尴尬局面,确保整个过程有人管、有人负责,做到“全程留痕”,提高办理部门的责任意识,也让人大在监督过程中更有针对性和靶向性。

  两个结合,交办意图更清晰。交办会上,除了常规的纸质审议意见交办外,还进行口头交办,常委会领导着重就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重点、政府在近期急需办理事项、以及一些不方便在审议意见(书面)上表述的内容与“一府两院”领导进行口头沟通交流,达成共识。以“书面+口头”相结合形式交办审议意见,让“一府两院”清楚明白常委会的交办意图,有效防止审议意见在办理过程中“走偏”。

  三个参与,跟踪监督更到位。一是计划参与。按照《跟踪监督暂行办法》,县人大联系工委要通过面对面交办沟通,预先了解掌握交办事项的重要办理节点,及时制订跟踪监督计划,更有针对性、计划性地开展好跟踪监督。二是主动参与。通过面对面交办,提高了常委会领导和联系工委的监督责任意识,能够更主动地结合日常工作、下基层调研以及接待代表和群众活动,了解审议意见办理进度,发动代表、群众参与到审议意见办理监督中来,推动问题解决。三是被邀请参与。面对面交办会后,办理单位的被监督意识更强,常常会主动邀请常委会分管领导和联系工委参加审议意见办理的重要节点和重要活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也会主动沟通、听取人大意见建议。面对面交办会实施一年多来,在工作部署会、部门协调会等,处处都有常委会联系工委的身影。

  主要成效

  “一府两院”责任意识有效增强。通过明确“一府两院”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承办负责人和“面对面”沟通,使审议意见更能得到“一府两院”领导和承办单位领导的认可和重视,增强了“一府两院”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效克服了办理过程中“文来文往”、推诿扯皮、“重形式、轻落实”的状况。如在交办“打造全域旅游、实施‘文旅兴县’战略”审议意见过程中,县政府分管领导在“面对面”交办会的第二天,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审议意见办理部署会,第一时间传达“面对面”交办会上的精神,拟定办理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期限,并就近期需要重点办理的事项进行研究,快速高质量地推进了办理工作。

  审议意见办理精准度不断提高。通过“面对面”交办,办理单位能更准确领会审议意见的主旨、要点,办理中也更能紧盯目标、突出重点、一抓到底、有效落实。“面对面”交办制度实施以来,常委会共审议各项议题16个,“一府两院”均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审议意见要求进行高质量办理反馈,从常委会审议情况看,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结果、办理效率和满意度都有较大提升,达到预期交办目的。

  人大履职水平显著进步。在“面对面”交办会上,人大要把审议意见说清、说透;在跟踪监督中,还需更全面掌握办理的推进过程和监督的关键环节,与“一府两院”形成良性互动,实现寓支持于监督中,这都对人大履职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也倒逼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联系工委更加重视对审议意见的深入研究、对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对办理过程的全程监督。通过“面对面”交办沟通预先了解办理节点,以及办理过程中办理单位的主动沟通,使人大对办理工作的监督更有计划性、针对性、规范性,也使监督更具体、更到位,履职水平显著进步。

  

来源: 作者:作者:海盐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文字记者: 通讯员: 摄影记者: 摄影: 编辑:嘉兴人大网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