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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人大:助力绿色生态发展不停歇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3-09-08

  

  近年来,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始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生态环境改善,服务中心大局,发挥监督职能,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绿色成为南湖高质量发展最动人的底色。

  发挥制度力量,实现生态监督全覆盖

  新环保法施行以来,南湖区人大常委会自2017年底首次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5年以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始,每年听取和审议上一年度环境报告,并在此基础上,从乡镇、涉农街道、城市街道、托管街道四个类型逐步开展落实镇街生态环境报告,通过镇人代会,街道居民议政会或政情通报会等形式,听取辖区环境状况报告,形成了定期监督工作机制,推进和深化了基层生态环境报告制度。同时,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形势需要和南湖实际,先后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等纳入审议内容,实现了南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的全覆盖。

  南湖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担任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协调推进组组长,并担任“四敢争先”清理旧账破难行动生态环境相关问题牵头领导,充分发挥建设“首善之区”的重要作用;常委会班子领导主动扛起“河长”职责,从河道清淤到沿线控源,从违法乱建到水体净化,他们都与河道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同研究、同处置,抓好“一河一策”整改落实;常委会机关干部利用周末、晚上等时间,主动赴联系社区开展楼道清理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发挥好桥梁纽带、示范引领作用;全区650余名五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政策宣讲、环境整治等活动,凝聚人大代表保护生态环境强大合力,并依托全区“1+13+107+N”的代表联络站(室、点)工作网络,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意见,为全区环保工作把脉问诊、献计献策。

  在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推动下,如今,漫步在城市或乡村,放眼望去,整洁宽敞的道路、清澈美丽的河道、错落有致的民居,与周边的绿色美景融为一体,构成一幅美丽动人的画卷。2022年11月,南湖区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获评2021年度全省首批“无废城市”;今年7月,又荣获2022年度全省“美丽浙江”十大样板地的称号。

  用好监督手段,助力生态环境稳提升

  2013年的水污染事件给南湖区生态环境保护敲响了警钟。如何找回失衡的生态,让南湖重回“梦里水乡”?肩负着生态环境监督的职责和使命,南湖区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主动作为,通过开展调研、视察、撰写《情况反映》等形式,督促政府整改落实,并专门审议通过《关于加快生猪产业减量提质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决定》,为全区生猪减量提质、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工作不断巩固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十余部全国及地方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专题审议调研中心城市品质提升、小城镇综合整治、城市精细化管理、污水处置和外排能力建设等,监督推动了“城镇镇区环境整治项目”“深入推进城乡垃圾分类”等民生实事项目,督办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等代表重点建议,持续推动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解决,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在南湖区人大常委会的不断助力下,南湖区持续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战、蓝天保卫战、清废攻坚战等“三大攻坚战”,南湖区政府生态执法能力不断提升,2013年至2022年,共查处各类环保违法案件1274件,罚款11212.97万元 ,查封扣押、移交刑事案件等五类案件90余下起。

  创新工作方法,探寻生态监督新突破

  南湖区人大常委会除每年听取审议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外,不断丰富环境报告形式,由最初纯粹常委会审议,向“人代会+常委会”审议拓宽,政府领导先行在常委会会议上口头汇报,常委会审议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人代会全体代表审议;或先提请人代会全体代表审议,根据审议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年度目标和工作措施,提请常委会审议。在南湖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首次开展生态环境报告专题审查,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助推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会前调查,精心准备。为保障区人代会顺利开展生态环境报告审查工作,会前专门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走访选民、视察调研等活动,收集生态环境领域民声民意、意见建议,同时依托前期建立的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代表联络点,组织城建环资工委委员对生态环境报告进行初审,为区人代会审查生态环境报告提前做好准备。

  二是会中审查,精准监督。区人代会期间,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报告专题审查会议,在以往代表以团组为单位的讨论模式基础上,再将生态环境领域的相关代表集合在一起,进行深入讨论、审议,围绕环保规划、绿色建筑、水生态保护、垃圾分类、监督机制等提出意见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受委托梳理汇总后,以审议意见形式交办区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

  三是会后督查,精细落实。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督促区政府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全区人民监督。同时,充分考量吸收生态环境报告专题审查会议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常委会2023年监督计划,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开展《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题视察,聚焦薄弱环节,查找问题不足,倒逼政府将意见建议落实到位。

  今年8月8日,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美丽浙江建设推进会上,南湖区获评2022年度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优秀。至此,南湖区已连续三年蝉联此项殊荣。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下一步,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实施环保法、南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南湖区“两大主平台”建设奠定良好生态环境质基础的有力支撑。

  


来源: 作者: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许鸿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