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会议专题 > 常委会会议 > 正文
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郑德明等五位人士“嘉兴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13年7月31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3-07-31
根据《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嘉兴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办法》,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提请,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授予郑德明、凌志敏、巴大文、山田哲三、梁月香“嘉兴市荣誉市民”的称号。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