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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纪要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6-07-13

  2016年6月29日至30日,嘉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会期一天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金成胜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秘书长王立仁主持法制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亮靓、张志伟、金成胜、沈利农、朱海平、王马青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副市长祝亚伟,市中级法院院长许惠春,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厚祥,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等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五水共治”工作情况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举办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制讲座。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工作重视、措施有力、执法严格,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要加大力度,着力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要落实责任,着力推进扬尘烟尘整治工作;要分类施策,着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要堵疏结合,着力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要统一认识,着力推进相关法规条例宣传教育,同时提出了9个方面的整改落实重点内容。对于“五水共治”工作,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推进“五水共治”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省委省政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要进一步规划建设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和治理机制;要进一步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同时提出了11个方面的整改落实重点内容。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贯彻执行修改后行政诉讼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法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当事人诉权行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严格司法审查,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助力社会管理创新,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要深化司法理念,加强司法审查;要创新制度机制,提升审判质效;要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要加强法治宣传,改善司法环境。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浙江省嘉兴市钱塘江海塘南排长山闸大修工程项目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将钱塘江海塘南排长山闸大修工程项目纳入2016年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范围。会议认为,钱塘江海塘南排长山闸是南排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投入运行35年以来,在防洪排涝、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已超过规定的大修年限,对其进行大修非常必要。同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要注重项目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要注重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推进力度;要注重争取资金补助,减轻财政压力;要注重整体统筹考量,提升综合效益。

  四、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任命叶放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了傅一鸣同志的副秘书长职务,并接受许洪明、傅一鸣两位同志辞去嘉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本次会议作了小结,重点就贯彻实施好修改后《行政诉讼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从规则之维、进一步做到依法办事的自觉,从程序之维、进一步做到公平正义的自觉,从证据之维、进一步做到举证责任的自觉,从收存之维、进一步做到诚实守信的自觉,从时限之维、进一步做到提速增效的自觉。

  出席:刘冬生、武亮靓、张志伟、金成胜、沈利农、朱海平、王马青、王立仁、王国华、叶 放、叶肖梅、史丽佳、吕新建、朱永领、朱兴福、朱金富、刘 君、刘稚红、何伟明、汪林青、陈付良、罗献中、尚 群、周 明、周国建、郑富江、胡晓云、胡静如、钟治安、闻人庆、姜新良、敖考权、徐永良

  请假:朱 伟、王会能、刘惠娟、许洪明、傅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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