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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2月24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3-02-28

  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许惠春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平安嘉兴建设、法治嘉兴建设和法院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落实“八项司法”,进一步提升法院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维护公正、保障稳定、提升公信、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嘉兴“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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