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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冬生主任带队赴南湖区督查调研人大工作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4-02-19

  2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带队赴南湖区,就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59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嘉委〔2009〕30号)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立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朱金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南湖区区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等单位负责人,部分镇(街道)人大负责人等陪同督查调研。

  督查调研组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南湖区近年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有关人大工作意见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就当前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和不足,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在座谈会上作了讲话。他对近年来南湖区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和与会人员交流了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开展的工作,以及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他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四方面工作要求。一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党的领导下,准确把握人大工作定位,发挥人大应有作用。二要坚持“总结、继承、完善、提高”原则。要注重总结历届人大好的经验和做法,善于发现问题并努力加以解决,善于以创新理念推进人大工作发展,实现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三要重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人大尤其是镇、街道人大要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优化服务保障,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四要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方面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要求,努力提高人大履职能力和水平。刘主任希望南湖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新要求,进一步开拓创新,在加强人大司法监督、探索街道人大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等方面先试先行、有所作为,为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积累经验。

  近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还将带队陆续赴我市其他县(市、区)就相关内容开展督查调研活动。

  

 

 

来源: 作者:作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文字记者: 通讯员: 摄影记者: 摄影: 编辑:嘉兴人大网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