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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市安全生产工作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4-06-11

  6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副主任张志伟、俞四兴、周楚兴、邵建华、沈利农,秘书长王立仁和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等参加视察。副市长盛全生陪同视察。

  视察组成员分两组实地察看了原嘉兴市轻工机械厂租赁企业、浙江文娜针织有限公司、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嘉兴市清洋化学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视察组成员在听取了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后,进行了座谈发言。大家认为,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强化事故预防控制工作,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就如何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视察组成员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刘冬生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要审时度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牢牢把握发展趋势,适应新常态。当前正处于工业化后期,又是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期,很多产业企业还比较粗放,特别是高危行业比重偏高,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要努力适应经济发展迟缓、制约因素增多,交通事故频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多,安全生产监管对象面广量大、危化企业监管任务重等新常态。二是要牢牢把握安全形势,坚定守红线。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安全发展战略,要时刻保持警醒,对安全生产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能盲目乐观;要时刻高度警惕,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教育,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确保各种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时刻敲响警钟,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做到守土有责。三是要牢牢把握修法局势,切实强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是目标,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政府监管是关键,严格责任追究是保障。新的《安全生产法》即将修订出台,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监管以及安全生产的责任追究,要把握这一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来源: 作者:作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文字记者: 通讯员: 摄影记者: 摄影: 编辑:嘉兴人大网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