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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1-11-25

  

  为切实推动《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11月2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二个执法检查组,分别赴海宁市、桐乡市、南湖区、平湖市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副主任王马青、张永红、沈建华、卓卫明等参加。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姜波等陪同。

  今年6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是我省首部针对建筑垃圾管理的专门性地方性法规。自《条例》实施以来,嘉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有效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循环利用。目前,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10家处理能力1000万吨/年,渣土(泥浆)消纳场2家,建筑垃圾中转站40个,中转码头2个。

  由刘冬生带队的第一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袁花镇中分山矿区工程渣土(泥浆)消纳场、海宁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崇福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灰土搅拌点。每到一处,检查组都会对照《条例》要求,详细了解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如何进一步落实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等。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海宁市、桐乡市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汇报,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意见建议。刘冬生指出,《条例》是嘉兴市首部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地方性实体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深入开展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任务书和路线图,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

  如何进一步深入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刘冬生强调,要谋好篇。谋深认识篇,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谋准重塑篇,系统谋划,依据《条例》规定和要求,深化落实建筑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谋实创新篇,开好全市建筑垃圾管理现场推进会,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全市建筑垃圾依法治理水平。刘冬生指出,要织好网。织密基础网,加强源头管控、运输环节治理、末端处置治理三个环节,对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实现规范化管理。织好数字网,加强市级层面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强化数字赋能。织紧管理网,强化综合执法、交警、交通等相关执法力量的多跨协同,强化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查处。刘冬生要求,要建好制。突出长远谋划,在做到心中有数的基础上,整体规划、系统处理。突出制度规范,明确将小区建筑垃圾收集场所作为新建小区配套设施,与小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突出规划引领,编制好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多途径谋划出路提升消纳能力,有效缓解消纳困难问题。

 




 


来源: 作者:文字:陆省宁 摄影:俞泽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