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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玲慧带队开展执法检查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2-06-21

  

  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玲慧一行赴平湖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建华,市政府副市长王慧琳等参加或陪同。

  上午,高玲慧一行先后来到广陈镇龙兴村、钟埭街道沈家弄村和钟埭村,实地检查了平湖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机构、未来乡村、粮食生产功能区、农村污水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逐条对照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认真检查平湖市贯彻落实情况。

  据了解,自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平湖市政府及各部门深入贯彻实施,纵向整体式、横向清单式推进落实,以系统观念谋划推动高质量乡村振兴,全力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地、共同富裕新崛起典范之城。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平湖市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高玲慧充分肯定了平湖市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所取得的成绩。她指出,平湖市相关工作用心、扎实、有特色,高度重视、组织有力,谋划有高度、组织有思路,推进工作有保障、有制度,不折不扣、落地有声;依法履职机制健全,开展工作态度坚决、意志坚定;亮点突出、成效显著,工作经验可复制、可借鉴。高玲慧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必然要求。围绕下一步工作,高玲慧要求,要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全力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加深学习领会,不断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凝聚合力共识,推动乡村振兴扩面提质,助力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建设。要围绕五大振兴、把握关键要点,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做好产业振兴文章,全力推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建好美丽宜居家园,全域推进美丽乡村蝶变跃升;答好农民共富考卷,推进强村富民。要抓实举措、创新方法,闯出新路径、形成新经验。以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持之以恒、矢志不渝推进工作有效实施,为嘉兴乡村振兴提供更多平湖经验。






  


来源: 作者:文字:陆省宁 摄影:俞泽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