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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对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5-04-29

  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一行赴市检察院调研全市检察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建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内务司法委负责人随同调研。

  在视察市检察院案管中心、听取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厚祥工作汇报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发言后,刘冬生对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的肯定,对当前转型时期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表示将充分予以关注,加以协调,从人大层面帮助检察机关破解难题,同时对在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积极主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当前司法改革正在进行,省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后,检察机关为地方中心工作服务的职责不能变。市检察院提出的《嘉兴市检察机关服务转型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很好很实在,是检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具体体现,面对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压力,检察机关也需要在改革中转职能、转作风。

  二要积极应对省人大常委会的专项督查。今年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三级联动开展对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执法检查,全市检察机关要配合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督查活动,务必使规定动作做到位。通过专项督查,提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意识,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要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嘉兴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要多到上海、广东等司法体制改革省份学习取经,多了解全国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动向,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提供参考。

  四要积极推进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体现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法理与情理的融合,将是今后执法办案的一种趋势,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既要讲法理,也要懂情理,给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多的人文关怀,教育感化他们的心灵,让他们更好地认罪伏法。

  

 

来源: 作者:作者: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刘周 文字记者: 通讯员: 摄影记者: 摄影: 编辑:嘉兴人大网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