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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配套规定制定工作座谈会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0-08-11

  《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7月31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实施准备工作,8月7日上午,市人大召开《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配套规定制定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建明出席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级相关部门及处室负责人等参加座谈。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何伟明主持。会上,市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就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分类设施和收集容器设置规范、详细分类目录、跨区域处理补偿制度、一次性用品目录等配套规定制定情况作了汇报,并就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赵建明指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前期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应当予以充分肯定。下一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抓紧研究制定法规配套规定;要区分轻重缓急,对条件较为成熟、认识较为一致、需求较为迫切的配套规定,要优先出台,力争与法规同步实施;要认真征求意见,特别是广大居民群众和基层单位的意见;要及时部署动员,确保法规有效实施。

  

 

 

来源: 作者:作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赵宇龙 文字记者: 通讯员: 摄影记者: 摄影: 编辑:嘉兴人大网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