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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法执法检查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0-09-01

  8月,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召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座谈会,赴海宁市、嘉兴港区等地开展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6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要对照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政府要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学习,扎实提升思想认识,着力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发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作用,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单位主体责任、群众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推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到位,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坚决打好“净土持久战”。

  二要对应法律要求,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着力提升“十个率”。一是学习宣传普及率。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责任人的法律宣传培训力度,将土壤污染状况纳入同级政府向人大环境报告内容,提升土壤污染状况信息透明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土壤安全意识。二是土壤详查覆盖率。要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针对面上企业、重点管控企业、关停企业、清退项目等不同类型,提高调查的精度和质量,全面掌握底数,加强分级分类管控和精准防治。三是重点单位监控率。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监督管理,督促重点监控企业开展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四是落后企业淘汰率。加快落后、过剩产能淘汰,强化企业关停过程污染防治监管,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和经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实现监管关口前移。五是环境建设提升率。土壤污染防治与治水、治气、治废成效息息相关,要统筹推进大气、水、固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整体建设水平。六是农产品质量源头追溯率。要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追溯体系,进一步强化农产品安全责任追究。七是执法监管处罚率。要切实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和曝光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土壤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八是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平衡率。要继续加快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处置项目建设,确保各类垃圾得到科学处置和综合利用,全面实现垃圾产处平衡,切实减少土壤污染。九是土壤安全利用率。要多措并举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使用,全面落实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十是责任落实到位率。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农业生产主体的责任落实,有效提升源头防控效果。

  三要对标行业先进,进一步着力创新推动。一是加快静脉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环保生产性服务业,加大财政资金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提升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同时加强对土壤污染第三方监测及治理单位的监管。二是加快产业技术升级,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抓好土壤污染防范和减量。三是加快部门工作协同,加强政府各部门间标准协调和信息互通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快智慧体系建设,要像治水、治气、治废一样,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统一智慧监管平台,切实提升监管实效。五是加快创新工作模式,对公益诉讼等创新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和经验推广,探索逐步将重点行业等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纳入到保险范畴,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强制保险,保障企业关停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正常推进,依法履行其法定责任,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来源: 作者:作者: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张洁 文字记者: 通讯员: 摄影记者: 摄影: 编辑:嘉兴人大网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