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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市政府将市水务集团财政补贴资金列入2014年预算安排的决议
(2014年6月30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4-07-09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文件
嘉人大常〔2014〕3号
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市政府将市水务集团财政补贴资金
列入2014年预算安排的决议
(2014年6月30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建议将市水务集团财政补贴资金列入2014年预算安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建议将市水务集团财政补贴资金列入2014年预算安排的议案》,决定将2013年需市级财政安排的补贴13470.92万元纳入2014年度市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来源从市水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中安排。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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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市委及各部门,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直有关单位,市各群众团体,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共印18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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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