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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两美”建设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的决定

(2014年9月24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4-09-24

  建设美丽嘉兴、创造美好生活,打造江南水乡典范,是嘉兴市委贯彻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着眼更高质量的经济建设、更高层次的竞争优势、更高水平的民生工程作出的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嘉兴市委关于深入贯彻省委“两美”建设决定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的实施意见》,凝聚推进“两美”建设、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的智慧力量,营造推进“两美”建设、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的社会氛围,结合嘉兴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是我市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富民强市、加快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是省委推进“两美”建设对嘉兴的部署和要求,也是我市推进生产生活方式加快转变、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意识,坚定决心信心,积极参与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的实践。

  二、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全面深化改革,突出产业升级、城乡统筹、人文生态“三大引领”,强化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恶果严惩“三项机制”,促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努力打造“水清岸绿天蓝、宜业宜居宜游、富饶和谐幸福”的江南水乡典范。

  三、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强化行政执法,加大财政投入,全面推进相关工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着眼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全面提升产业竞争,着眼高端绿色、循环低碳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着眼“五水共治”、源头治理倒逼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富饶江南水乡”;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加快美丽城市建设,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业生态经济效益,着力打造“秀美田园城市”;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强化自然生态保护,推进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着力打造“和谐幸福家园”。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环境空间管制制度,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准入制度,实行节能减排降耗总量管制,建立完善“源头严控”的体制机制;完善环境监管体系,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协同治理和第三方治理机制,建立完善“过程严管”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健全环境损害惩治制度,建立完善“恶果严惩”的体制机制。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要求的指标纳入考核内容;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要求和目标定位实行差异化评价考核,引导区域差异化发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支持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提供司法保障。深入研究环境资源审判规律,更新环境资源司法理念,规范环境资源审判程序,完善环境资源案件执行机制,促进和保障环境资源法律的全面正确施行。依法及时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司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五、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推进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中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就本行政区域内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要求,作出部署;通过生态环境保护预决算审查、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形式,加强对同级“一府两院”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本决定情况的监督。各级人大代表要在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履行代表职务,依法监督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做好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关心母亲河溪,查找水污染源,恪尽代表职责”等代表主题活动,关注、监督、检查各类污染的防范整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围绕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开展调查研究,汇集民意、集中民智,为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积极建言献策,提出相应的议案、建议和意见。

  六、全社会要关心、支持和参与“两美”建设,形成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的合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成为绿色消费、文明生活的践行者,成为建设“两美”嘉兴、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的推动者。公众、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要发挥监督作用,形成全方位社会监督体系。民间公益环保组织、美丽嘉兴志愿者和监督员,要在环保专项行动、环保监督、环保宣传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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