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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15年8月12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5-08-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嘉编〔2015〕33号批复精神,决定设立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嘉编〔2015〕33号批复精神,决定设立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