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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6-03-29

(2016年3月29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许惠春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嘉兴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全面深化法治嘉兴建设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力做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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