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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6-11-29
(2016年11月28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对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作如下决定:
1.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95名。
2.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本市各县(市、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嘉部队于2017年2月25日前依法选举产生。
3.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