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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建明副检察长为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7年2月23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7-0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张建明副检察长为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张建明副检察长为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