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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1-09-06

 

  (2021年8月19日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全面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2021年至2025年是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嘉兴建设,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始终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建设法治浙江道路砥砺前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群众、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促进乡村振兴、民营企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红色旅游产业发展、防范安全风险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利用挖掘我市丰厚的红色文化资源,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精心培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讲好红色法治故事,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守好“红色根脉”,增强法治信仰。加强地方性法规的普法宣传,促进法规的全面正确实施。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被任命干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等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村(社区)组织负责人、外来流动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地方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智慧普法。健全和落实媒体、互联网等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深入拓展网络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着力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高效协同的融合机制。加强普法讲师团、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坚持目标、需求、效果导向,改进普法形式,优化普法供给,分层分类、分级分批提供精准普法。健全以案释法机制,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培育以案普法品牌,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道德观念和契约精神。

  五、积极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构建“大综合、一体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工作机制,规范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网络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增强全民的防骗意识、识骗本领和反骗自觉。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普法主管部门履行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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