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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1-11-26
(2021年11月25日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1〕76号文件精神,对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作如下决定:
1.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95名。
2.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本市各县(市、区)和驻嘉部队于2022年2月底前依法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