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重要发布 > 决议决定  >  正文

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决定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3-04-27


2023年4月26日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关于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作出如下决定:

一、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深刻认识,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城市群发展重要论述的政治担当,是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推动嘉兴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的重要引擎。全市上下要在市委的领导下,统一意志,勇毅前行,坚持“四敢争先”,主动投身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火热实践。

二、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胸怀大局、服务全局,坚持人民至上、共建共享,坚持系统观念、一体融合,坚持变革重塑、创新制胜,坚持扬长补短、塑造特色,推进空间重整、功能重构、机制重塑,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影响力。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到2027年,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2035年,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全面建成。

三、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实施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工作推进体系、要素保障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足打造实力型、创新型、枢纽型、品质型、活力型、开放型、智慧型城市的目标,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紧扣“七大工程”重点任务和“七改联动”重大改革,系统谋划、协调推进,以发展实效深入推进重要中心城市建设。

坚持创新深化。着力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推进数字枢纽节点建设,抢抓发展新赛道。深化数字赋能产业发展,着力强化科创平台和产学研深度融合,高质引育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着力构建“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645”服务业发展新体系,塑造发展新优势,加快打造智造创新强市。

坚持改革攻坚。着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全面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业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加快擦亮“浙里最‘嘉’”营商环境品牌。大力推进城市空间功能优化改革、市域一体化改革、重大平台管理体制改革、城市有机更新体制改革、城乡融合发展试验改革、滨海港产城统筹发展改革、科技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七改联动”,以改革增动力、促发展。

坚持开放提升。着力推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深化平台合作,精准招引外资外商,提升对外贸易水平,扩容提质品质消费,不断增强双循环的动力和活力。大力推进嘉善“双示范”建设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南向拓展带建设,加快打造“公铁水空”联运枢纽建设,高水平建设交通强市。

坚持民生优享。着力推进重点区域板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中心城区能级提升工程,增强中心城区带动力、引领力开展全域美丽建设,共建美丽家园。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推动乡村产业升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民生事业,优化公共服务,持续擦亮“幸福一‘嘉’人”民生优享品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建设深化平安嘉兴、法治嘉兴建设,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先行市

四、全市各级监察委员会要围绕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重点任务、重大改革,督促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为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发挥制度优势,立足地方立法职责,根据重要中心城市建设中的立法需求,围绕市域一体化、重大平台管理体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科创金融等重大改革,探索创制性立法,更好发挥地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就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要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本级政府落实好市委关于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

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政策法规宣传作用和干事创业的表率作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带头示范,在推进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建设中建功立业。

六、全市人民是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建设者,要积极响应市委号召,主动投身重要中心城市建设,为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