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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4-01-26

 (2014年1月26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许惠春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强化审判职能,深化落实“八项司法”,大力加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推进嘉兴“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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