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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培生辞去嘉兴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4月23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5-04-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接受肖培生辞去嘉兴市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接受肖培生辞去嘉兴市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