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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12月29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6-12-30
决定任命:
章 剑为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吴 燕(女)的嘉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
胡静如(女)的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 欢(女)的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章建明的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严乐雄的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韩玉荣的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薛保其的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赵陆鸣的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建钢的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张 涛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许艳华(女)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