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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大:强化司法监督推动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6-04-29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在2015年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公检法司的司法监督,为确保民事诉讼法能够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对法院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开展监督,针对立案登记、财产保全和执行、司法确认、司法公开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向法院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

  一要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严格按照民诉法规定规范落实登记立案制度,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公开办理流程,完善窗口管理,方便群众诉讼,切实保障当事人起诉权利。加强司法审判管理力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审判管理系统,逐步建立起符合审判规律的办案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各个诉讼环节之间衔接和兼顾,对民事审判、执行全过程无缝监督。

  二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各项执行措施,最大限度提高执行实际清偿率。进一步改革创新执行工作新模式,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加大对失信人员的处罚力度。加强与各协同配合单位的沟通联系,互通共享社会大数据资源,努力破解难题,尽力做好送达和财产保全工作,提高法院审判效率。

  三要加强与市司法局联系,建立司法确认相关工作机制,统一司法确认受案范围、调解文书格式、案件质量、操作流程等标准,努力提升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率,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执行和实现。

  四要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创新司法公开的方式,提升司法公开的层次,让审判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建立健全办案监督和防控干扰机制,依法处理涉诉信访,依法规范法律服务行业,依法打击妨害民事诉讼的不法行为,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来源: 作者:作者: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周国平 文字记者: 通讯员: 摄影记者: 摄影: 编辑:嘉兴人大网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