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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大:强化“法治五必督”监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4-04-19

  

  海宁人大紧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牢牢把握人大的法定职责和定位,系统集成常委会各专工委力量,合力推进《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效落地执行,以法治“五必督”举措,保障和推进海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条例宣贯作为必报内容监督。《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列入市镇(街道)人大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统一格式和报告内容,要求作为政府必报内容进行监督。包括:年终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报告、年终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依法行政职责情况报告、年中各镇政府依法行政情况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第三季度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情况向人大街道工委报告。

  2、规范性文件作为必审必评内容监督。进一步优化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统筹联动市镇(街道)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结合《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年度宣贯重点和海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专项审查机制,制定营商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计划,涉及营商环境的报备文件列入专项审查内容;探索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对涉及营商环境已执行文件作为集中梳理开展执行情况评价,梳理某一类别存在问题推动解决。

  3、进站法治服务作为必讲内容监督。推进“代表联络站+公检法司”协同推进基层治理模式中,针对《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在制定年度进站计划时,统一部署公检法司进站人员和进站事项,对涉企法治专项服务、法律咨询要作为必讲内容进行监督,同时作为工作评议、代表和社会公众对法治服务的感知度测评重要内容之一,每次服务与咨询都要“打卡”,接受服务对象的实时线上满意度测评和结果通报。

  4、“安商驿站”品牌作为必要核心内容监督。以“安商驿站”去年获评全省人大助推三个“一号工程”100件典型案例为有利契机,今年及时纳入市委助推三个“一号工程”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项目,扩大参与范围和前端准备、后端服务延伸工作,统筹升级为全市性法治助企品牌,将宣贯《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全年必要核心内容,贯通覆盖每次活动,既是监督法院、行政机关法治助企的质效,也是联合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首场引入最高院民四庭(涉外审判工作团队)对接代表联络站,与法院、司法局联合打造创建嘉兴范围内首个最高院“企业涉外法律咨询服务”的基层联系点。

  5、数字化普法平台作为必通内容监督。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各种法律咨询、行政规事流程、行政执法检查、执行程序等门类繁多,主管部门各自为战,法律与政策普及的资源分散难找的问题,利用数字化集成一平台,把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与政策作为平台建设中首要必通内容,结合年度代表建议重点督办,督促并与政府法制机构联合谋划开发建设“为企服务数字化集成平台”。

 

来源: 作者: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 王晓圆